
1.凡为拓展国内市场需在本市先行登记注册的企业,要方便支持企业及时办理登记注册。
2.本市企业需在外省市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的(包括销售网点),及时核发有关证明,并根据实际需要与外省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协调工作。
3.支持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联销经济组织,对这些经济组织,做到事先介入,辅导方案设计,名称登记予以支持,实行专人登记注册。
4.支持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企业集团,对这些集团,如要求企业名称中免冠“上海”地域名的,由市工商局牵头,积极向国家工商局申报核准。
(心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