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王玉丛日前在文章中指出:当前,理顺管理体制,建立管理机构,仍是保证集体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过去,各级政府设立了城镇集体经济办公室,对集体企业统一管理,统一协调,但至今国家没有统一管理集体经济的部门,仍处于条块分割的状态,致使管理工作混乱,政出多门,相互矛盾。为了适应经济改革的需要,有些地区不再按所有制来管理企业,例如:上海、北京等一些市、县先后撤销了在政府机构设立的城镇集体经济办公室,把集体企业划归经委系统管理。客观上讲,这应该是加大了对集体企业管理力度。但要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若只是把机构划归到经委,这并未从实质上加强对集体企业的管理职能,将再度把集体企业置于不被重视的位置,更使集体企业方面的问题“上不了朝,奏不了本”,使集体经济的运转仍处于无序状态,并将严重影响集体经济的发展。那么,政府要不要保留协调集体经济政策的机构(即省、市、县各级政府设立的城镇集体经济办公室)?还是把其划归经委系统?国家应有统一规定。
他说,为了维护集体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对集体资产如何管理,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目前资产所有者基本上是三家: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私营(个体)经济。国有经济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维护其权益;私营(个体)经济除了自己要维护其权益外,工商管理部门也要维护其权益;而集体经济却没有一个部门帮助维护其权益,致使集体资产流失严重。
他指出:集体资产要从财政系统中独立出来,但独立出来后,必须有能代表集体的管理机构来管理,这就要有集体经济自己的组织。例如集体经济协会等。由集体经济组织参加,以集体成员选出的代表为主,吸收会计、审计等部门人员参加,按集体成员的意志办事,实行民主管理,由群众监督,对集体成员负责。真正代表集体企业的利益。组织机构要统一,即统一名称,统一组织,统一职责,统一操作章程,统一归口管理。工作重点是集体资产的经营和增值,真正搞活企业的资产,用于生产、经营项目,使资产不断增值。严禁用于消费和非生产项目,把集体资产消耗掉。其基本职能是“指导、维护、协调、监督、服务”。
他认为,目前在对集体资产的管理问题上,有一种很不正常的现象,有的地区由国资局派人兼管集体资产,这不仅侵犯了集体企业的产权,忽视了集体企业的存在,而且,很可能会用管理国有资产的思维惯性来管理集体资产和集体企业,于是很可能再次把集体企业搞成二全民,更是不可取的。
(俞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