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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启动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
发行时间:2014-05-3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天津启动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

 

日前,天津市农委、金融办、财政局和国土房管局联合决定,2014年在全市启动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试点建设工作,为研究制定全市引导农村承包土地规范流转、促进土地规模经营的政策意见奠定实践基础。

在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建设方面,确定合作社标准为: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发起设立,全村90%以上的农户和土地入股,且入股面积达到1000亩以上、入股期限5年以上;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有章程、制度、品牌和公章,组织机构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设有成员账户,盈余按股分配;建有满足生产需要的管理用房和仓储设施,实行规模化、机械化生产。

在扶持政策方面,对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依据工商营业执照标注的作价出资土地的亩数(工商营业执照未标注的以各农户与合作社签订的土地入股合同所载入股土地面积总和为准),按照每亩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区县政府背景融资担保机构要将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纳入担保服务范围,为符合条件的试点单位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市和各区县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高产田创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新品种、新技术应用等农业项目,优先安排给符合条件的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承担。

天津启动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
发行时间:2014-05-3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天津启动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

 

日前,天津市农委、金融办、财政局和国土房管局联合决定,2014年在全市启动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试点建设工作,为研究制定全市引导农村承包土地规范流转、促进土地规模经营的政策意见奠定实践基础。

在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建设方面,确定合作社标准为: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发起设立,全村90%以上的农户和土地入股,且入股面积达到1000亩以上、入股期限5年以上;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有章程、制度、品牌和公章,组织机构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设有成员账户,盈余按股分配;建有满足生产需要的管理用房和仓储设施,实行规模化、机械化生产。

在扶持政策方面,对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依据工商营业执照标注的作价出资土地的亩数(工商营业执照未标注的以各农户与合作社签订的土地入股合同所载入股土地面积总和为准),按照每亩2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区县政府背景融资担保机构要将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纳入担保服务范围,为符合条件的试点单位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市和各区县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高产田创建、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新品种、新技术应用等农业项目,优先安排给符合条件的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