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菲律宾中小企业担保基金会
菲律宾的中小企业担保基金会成立于1984年菲经济衰退时期,其宗旨是鼓励私营部门,尤其是私营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贷款。
90年代初期,菲律宾开始进入经济腾飞阶段,由于外资的注入,中小企业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起来。基金会成为一个业务范围广泛的一级担保机构,覆盖了除住宅建设和纯贸易活动之外的其他行业。
私营部门参与中小型企业发展的依据是《中小企业大宪章》,这是拉莫斯政府立法议程上的一个核心内容,大宪章对银行给中小企业的各种放贷业务量做了强制性规定,具体标准是,5年内为5%到10%。而且,拉莫斯政府还成立了中小企业发展委员会,它隶属于贸易和工业部。发展委员会负责协调菲全国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公布与实施。它由13人组成,其中4人由总统从私营部门中任命。这4人是从商业、银行业、学术界、合作社及民间团体机构中做出非凡业绩的公民中遴选出来的。私营部门的代表先要由相应的行业组织、工业机构或部门机构来提名。这些行业组织或工业机构是菲全国各工商会的成员。正是通过它们,制定政策和设计、制定方案的信息才由发展委员会传达到银行,并进而最终传达到诸如中小企业担保基金会这样的担保机构。
菲的基金会担保是为了抵销银行部门给中小企业帐户带来的更大的风险,重点放在中小企业市场中精心选择的战略部门上,与其他的政府和私营担保机构互为补充。但基金会提供的信贷担保并不是一种补贴,它不因对保证帐户有利而干扰市场力量的运作。因而,菲律宾中小企业担保基金会创立的一个基本前提就是菲的中小企业部门在信贷上必须是可行的,并且要拥有足够的防护措施。
尽管政府投入的资源是有限的,但利用“杠杆战略”,以有限的资源获得最大限度的利益。因此1984年投资于基金会的3亿比索发展到现在,已能够为价值约60亿比索的企业提供担保支持¾这意味着近年来担保基金会为中小企业提供的每一比索政府资源,能够担保支持19倍于它的价值。
基金会的发展是在菲律宾对支持发展的新模式进行的一次成功试验¾从补贴转向以市场为导向的战略,并与政府下列思路相一致的:让私营部门作为经济增长的真正发动机,政府只为经济发展的大舞台提供正确的政策和改革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