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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合川市“放小”的十条探索措施
发行时间:1997-09-15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重庆合川市“放小”的十条探索措施

  编者按:《人民日报》10月16日头版头条介绍了重庆推广合)川放活小企业的经验。本刊及时与重庆有关部门联系,得到资料后特摘登有关信息供大家参考。

  1.规定资产评估增值幅度的下限。为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规定在资产评估中固定资产的增值幅度不得低于20%。同时,也规定要注意防止高评估,适当照顾企业和职工的利益。

  2.设立企业的法人资产.根据国家投资体制和财税体制改革的实际情况,规定1985年1月1日以后国有企业税前还贷的40%、税后还贷的100%、投资主体不清的资产的50%以及公益金、福利基金、奖励基金所形成的资产为企业的积累,将企业的积累按一定的比例划归企业所有,并可量化给职工作为分红摊亏的依据。

  3.企业亏损和损失的处理。规定改制企业已审查核定的损失的潜亏,可用评估增值的资产冲销或列入当期损益;视企业情况,准许企业用资产冲销一定比例的经营性亏损。

  4.非生产性资产的处理。对改制企业中的非生产性资产,在评估后原则上实行剥离,委托企业代管,政府拟收一定比例的占用费。

  5.离退休职工生活保障问题。对改制企业中的离退休职工的非统筹部分费用,规定统一标准,从国有净资产中划出一定数量加以解决。

  6.土地问题的处理。改制企业的土地只按购地成本价进入总资产,不评估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土地仍暂按划拨使用;对资产负债率在95%以上的企业,用优惠或减免土地出让金的办法,使改制企业获得土地开发权。

  7.评估价与出让价的关系。按照价值规律和供求规律的要求,在出售企业产权时,对评估价格灵活掌握,一次性付清的给予30%的优惠,并允许股权在企业内部和向社会转让。

  8.关于负债经营问题。对困难企业职工在产权转让时,可以实行分期付款的负债经营办法。

  9.公积金的提取。根据我市实际,确定公积金在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30%后,可降低提取比例,每年可按5%提取。

  10.税费优惠。规定对改制企业3年减半征收所得税,操作时税务依法计征,财政按50%列支返还。改制企业资产评估、土地评估、换证换照以及其它各项收费,一律按最低标准收取,困难企业只收取工本费。

重庆合川市“放小”的十条探索措施
发行时间:1997-09-15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重庆合川市“放小”的十条探索措施

  编者按:《人民日报》10月16日头版头条介绍了重庆推广合)川放活小企业的经验。本刊及时与重庆有关部门联系,得到资料后特摘登有关信息供大家参考。

  1.规定资产评估增值幅度的下限。为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规定在资产评估中固定资产的增值幅度不得低于20%。同时,也规定要注意防止高评估,适当照顾企业和职工的利益。

  2.设立企业的法人资产.根据国家投资体制和财税体制改革的实际情况,规定1985年1月1日以后国有企业税前还贷的40%、税后还贷的100%、投资主体不清的资产的50%以及公益金、福利基金、奖励基金所形成的资产为企业的积累,将企业的积累按一定的比例划归企业所有,并可量化给职工作为分红摊亏的依据。

  3.企业亏损和损失的处理。规定改制企业已审查核定的损失的潜亏,可用评估增值的资产冲销或列入当期损益;视企业情况,准许企业用资产冲销一定比例的经营性亏损。

  4.非生产性资产的处理。对改制企业中的非生产性资产,在评估后原则上实行剥离,委托企业代管,政府拟收一定比例的占用费。

  5.离退休职工生活保障问题。对改制企业中的离退休职工的非统筹部分费用,规定统一标准,从国有净资产中划出一定数量加以解决。

  6.土地问题的处理。改制企业的土地只按购地成本价进入总资产,不评估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土地仍暂按划拨使用;对资产负债率在95%以上的企业,用优惠或减免土地出让金的办法,使改制企业获得土地开发权。

  7.评估价与出让价的关系。按照价值规律和供求规律的要求,在出售企业产权时,对评估价格灵活掌握,一次性付清的给予30%的优惠,并允许股权在企业内部和向社会转让。

  8.关于负债经营问题。对困难企业职工在产权转让时,可以实行分期付款的负债经营办法。

  9.公积金的提取。根据我市实际,确定公积金在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30%后,可降低提取比例,每年可按5%提取。

  10.税费优惠。规定对改制企业3年减半征收所得税,操作时税务依法计征,财政按50%列支返还。改制企业资产评估、土地评估、换证换照以及其它各项收费,一律按最低标准收取,困难企业只收取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