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诸城鼓励引导经营者和骨干持大股
山东诸城由于在90年代初率先在全国推行多种形式的企业改制活动而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他们在实践中摸索出的“先出售后改制,内部职工持股”的模式一度几乎成了中小企业改制的方向,诸城由此也被誉为中国股份合作制发源地之一。
据了解,随着时间的推移,经过“一次改制”的企业在实际运作过程中逐渐暴露出了一些问题,最为突出的是职工持股的激励度下降,企业缺乏持久的发展动力,亟待发起一场“二次改制”的运动。
在“一次改制”初期,职工由于拥有企业股权,成为真正切实的企业产权主体,大大提高了职工对企业的关切程度。以往企业中常见的“跑冒滴漏”等浪费现象没有了。企业生产能力也大大提高。但是,随着“一次改制”后企业逐年分红,有不少企业的分红率早已超过100%(诸城的平均分红为60-70%),职工实际上已经收回投入企业的资金,甚至有余。因而,职工逐渐降低了对企业的关注程度。更为重要的是,在企业改制时,职工之间持股较为平均,缺乏适当的持股差距,形成了平均持股下的“搭便车”行为,职工的风险意识弱化,平均主义重新抬头。经营者股东虽然有能力影响企业决策,但由于平均持股,所获收益不足以激励其付出高水平的努力。由此形成企业缺乏长久发展动力的局面。
针对这种情况,诸城企业和政府采取了一些措施,提出了以“培育大股东,增强经营动力”为核心的“二次改制”方案。主要内容是:(一)调整企业股权结构,使股权适当向企业经营者集中,形成企业发展的动力机制。(二)扩股注资,包括向职工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和吸收外来资金入股。(三)确立支柱产业,重点扶持和组建企业集团,提高抗风险能力。(四)利用资本市场,规范企业组织形式。目前已有60-70%企业实行各种形式的“二次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