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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金融贷款条件放宽
发行时间:2000-12-15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中小企业金融贷款条件放宽

    中国人民银行最近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放宽小企业贷款条件。

    据悉,此项意见主要有九大内容:第一,城市商业银行、信用社等将成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主体。信用社主要为投资入股的股东服务,对股东贷款可不实行抵押担保;对目前暂时处于支出困难、但短期内有望扭亏为盈的中小型金融机构,人民银行可予以一定的再贷款支持。第二,设置小企业档案和项目储备;将小企业资金与小企业经营者个人信用相结合发放贷款。第三,对信用等级连续3年在2A级以上的小企业的小额贷款,经严格的审批,可适当发放信用贷款。第四,对运作规范、经营良好的融资租赁和设备租赁公司开展小企业技改设备租赁任务,将给予必要的信贷支持;适当扩大出口信贷业务范围,对国家鼓励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可以采用卖方信贷,也可以在符合贷款条件的前提下办理买方信贷业务。第五,对下岗职工自办或联办的小型经济实体,只要企业合法经营,有发展前途、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项目投资额的30%,将适当降低贷款担保比例,贷款期限可根据企业的生产周期和还贷能力双方协商议定。第六,对为大中型企业配套和提供加工、营销等配套服务小企业,大中型企业有担保或还贷承诺,贷款条件将适当放宽;对参与政府采购合同投标并中标的中小企业将通过账户托管方式酌情发放信用贷款。第七,物流服务型小企业及对小企业销售和进出口服务的商业、外贸企业,只要有经银行认可的信用证,承兑汇票或以库存物作抵押的,都将给予贷款支持。第八,对经社会担保机构承诺担保的小企业发放贷款。银行将适当简化审批手续。第九,建立有效的贷后跟踪检查制度。国家明令关停的小企业不得发放贷款。
中小企业金融贷款条件放宽
发行时间:2000-12-15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中小企业金融贷款条件放宽

    中国人民银行最近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放宽小企业贷款条件。

    据悉,此项意见主要有九大内容:第一,城市商业银行、信用社等将成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主体。信用社主要为投资入股的股东服务,对股东贷款可不实行抵押担保;对目前暂时处于支出困难、但短期内有望扭亏为盈的中小型金融机构,人民银行可予以一定的再贷款支持。第二,设置小企业档案和项目储备;将小企业资金与小企业经营者个人信用相结合发放贷款。第三,对信用等级连续3年在2A级以上的小企业的小额贷款,经严格的审批,可适当发放信用贷款。第四,对运作规范、经营良好的融资租赁和设备租赁公司开展小企业技改设备租赁任务,将给予必要的信贷支持;适当扩大出口信贷业务范围,对国家鼓励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可以采用卖方信贷,也可以在符合贷款条件的前提下办理买方信贷业务。第五,对下岗职工自办或联办的小型经济实体,只要企业合法经营,有发展前途、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项目投资额的30%,将适当降低贷款担保比例,贷款期限可根据企业的生产周期和还贷能力双方协商议定。第六,对为大中型企业配套和提供加工、营销等配套服务小企业,大中型企业有担保或还贷承诺,贷款条件将适当放宽;对参与政府采购合同投标并中标的中小企业将通过账户托管方式酌情发放信用贷款。第七,物流服务型小企业及对小企业销售和进出口服务的商业、外贸企业,只要有经银行认可的信用证,承兑汇票或以库存物作抵押的,都将给予贷款支持。第八,对经社会担保机构承诺担保的小企业发放贷款。银行将适当简化审批手续。第九,建立有效的贷后跟踪检查制度。国家明令关停的小企业不得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