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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社明确职能、机构及人员编制
发行时间:2001-04-3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总社明确职能、机构及人员编制

    日前推出的《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三定方案》明确指出,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是由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社及其他集体工业经济联合经济组织组成的集体所有制经济联合组织,是各级联社及其他成员单位的领导和服务机构。其主要职能:

——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集体经济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总社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

——调查研究有关集体工业经济发展的政策性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提出解决意见;接受政府委托,参与制定有关城镇集体经济的政策法规;组织和指导集体经济理论研讨,宣传集体经济的地位作用。

——维护集体经济联合组织和集体企业的合法权益,向成员单位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

——指导成员单位深化改革,大胆利用一切能够促进集体经济发展的所有制形式,按照集体经济的性质和特点办企业,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指导成员单位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调整结构,推进技术进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现代化生产和集约经营,提供供销、技术、信息、教育、资金融通、咨询等各项服务。

——指导成员单位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普法宣传教育、职工文化教育和职工技术培训,提高领导班子和职工队伍素质。

——指导和监督成员单位加强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工作,保护集体资产的完整性,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指导和加强联社组织建设,组织交流联社工作经验,促进地区之间集体经济和联社工作协调发展,充分发挥联社的作用。

——协调各级联社、联社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互助合作,发展新的合作经济组织和以集体企业为主的混合型企业。

——指导和组织成员单位办好集体福利事业。

——代表成员单位参加有关国际团体,开展国际经济合作和学术交流活动。

——兴办直属企、事业单位,独立开展社务活动和经济活动,用好用活总社资金。加强管理,提高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的经济效益和服务质量。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组织社务活动,筹备总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主任办公会及日常工作;负责根据经济和实际需要,研究提出发展轻工城镇集体经济的政策建议。总结各地联社及企业的改革经验,完善和探索集体经济的改革之路;参与组织联社及企业之间的民间交流活动及国际合作经济组织的交流活动;负责与有关部门一起组织总社、各地联社及企业出国培训、考察;应邀参加地方联社的社务活动;完成总社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教育部(党群工作部):负责办理总社干部的录用、任免、考核、培训、人事劳资和档案等管理工作;办理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人事任免工作;总社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出国人员的政审工作;总社日常工作。

    (三)国际合作部:负责落实对外工作的方针政策;审查、审批、申报总社及直属单位合作项目,出国项目、国际会议等;负责对外联络,安排总社领导出访及日常重要外事活动;办理出国人员的护照、签证、审批对外邀请,办理台港澳有关事务等工作;负责管理外事财务。

    (四)资产财务部:负责总社资产管理及日常财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财务和集体资产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审核汇总各单位经费及年度财务决算。

    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总社事业编制为15名。主要用于总社办公室和资产财务部的人员配备。总社与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合署办公。
总社明确职能、机构及人员编制
发行时间:2001-04-3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总社明确职能、机构及人员编制

    日前推出的《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三定方案》明确指出,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是由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社及其他集体工业经济联合经济组织组成的集体所有制经济联合组织,是各级联社及其他成员单位的领导和服务机构。其主要职能:

——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集体经济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总社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

——调查研究有关集体工业经济发展的政策性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提出解决意见;接受政府委托,参与制定有关城镇集体经济的政策法规;组织和指导集体经济理论研讨,宣传集体经济的地位作用。

——维护集体经济联合组织和集体企业的合法权益,向成员单位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

——指导成员单位深化改革,大胆利用一切能够促进集体经济发展的所有制形式,按照集体经济的性质和特点办企业,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指导成员单位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调整结构,推进技术进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现代化生产和集约经营,提供供销、技术、信息、教育、资金融通、咨询等各项服务。

——指导成员单位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普法宣传教育、职工文化教育和职工技术培训,提高领导班子和职工队伍素质。

——指导和监督成员单位加强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工作,保护集体资产的完整性,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指导和加强联社组织建设,组织交流联社工作经验,促进地区之间集体经济和联社工作协调发展,充分发挥联社的作用。

——协调各级联社、联社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互助合作,发展新的合作经济组织和以集体企业为主的混合型企业。

——指导和组织成员单位办好集体福利事业。

——代表成员单位参加有关国际团体,开展国际经济合作和学术交流活动。

——兴办直属企、事业单位,独立开展社务活动和经济活动,用好用活总社资金。加强管理,提高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的经济效益和服务质量。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组织社务活动,筹备总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主任办公会及日常工作;负责根据经济和实际需要,研究提出发展轻工城镇集体经济的政策建议。总结各地联社及企业的改革经验,完善和探索集体经济的改革之路;参与组织联社及企业之间的民间交流活动及国际合作经济组织的交流活动;负责与有关部门一起组织总社、各地联社及企业出国培训、考察;应邀参加地方联社的社务活动;完成总社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教育部(党群工作部):负责办理总社干部的录用、任免、考核、培训、人事劳资和档案等管理工作;办理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人事任免工作;总社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出国人员的政审工作;总社日常工作。

    (三)国际合作部:负责落实对外工作的方针政策;审查、审批、申报总社及直属单位合作项目,出国项目、国际会议等;负责对外联络,安排总社领导出访及日常重要外事活动;办理出国人员的护照、签证、审批对外邀请,办理台港澳有关事务等工作;负责管理外事财务。

    (四)资产财务部:负责总社资产管理及日常财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财务和集体资产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审核汇总各单位经费及年度财务决算。

    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总社事业编制为15名。主要用于总社办公室和资产财务部的人员配备。总社与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