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鼓励个人购买国有中小企业股权
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前不久出台了《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鼓励个人出资购买国有中小企业的股权。
北京为了加快国有、集体中小企业资本结构调整和改制步伐,将继续采取改组、联合、兼并、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种形式,对企业进行股权改革和资产重组,力争在两年内基本完成国有、集体中小企业由单一投资主体向多元投资主体的改造。
北京允许已改制和正在改制的中小企业,将1995年后因经营性原因使净资产增值的部分按一定比例拆成股份奖励有贡献者。经债权人和有关管理部门的同意,改制企业可剥离部分有效资产作为出资,与企业职工及其社会法人、自然人共同组建股份合作制或公司制企业。其他社会法人自然人也可与改制企业职工一样,出资买断企业部分资产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或公司制企业。北京还鼓励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允许和鼓励社会各投资者,特别是有创新能力、管理才能的人以其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及知识产权投资入股或创办中小企业,其技术等无形资产作价金额可占注册资本的35%(另有约定除外)。在资产评估方面,为使评估值尽可能接近市场可接受的市值,要求改制企业选择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方法可采用重置法和试行收益法。据悉,北京市有关中小企业产权改革的精神和政策,已引起方方面面的极大关注和强烈反响,北京不少中小企业的职工纷纷解襄或筹资购买本企业的股份。如北京市商标印刷三厂职工出资740余万元买断企业56%的股份。北京曙光药业有限公司的职工出资580多万元,购得了该公司46%的股份,即便是社会法人的浙江医药发展公司也斥资300万元,成为曙光公司的大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