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专利技术入股最高可占50%以上
浙江省新近出台的一项新政策规定,在浙江专利技术入股可占到50%以上股份。
该文件规定,专利技术作价入股的,应在技术股份中提取不低于20%的比例,划给发明人、设计人和成果转化主要实施者。合资双方在约定中,专利技术的技术股份最高可以占到50%以上。
专利权所有单位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技术获得的净收入中,应当提取不低于20%的比例,作为发明人和设计人的报酬。专利有效期间内,专利权所有单位每年应从实施专利所得的新增留利中,提取不低于10%(属高新技术专利的不低于20%)的比例,作为发明人、设计人和成果转化主要实施者的报酬。
文件专门针对专利的发明人和设计人制定了相关的优惠政策。对作出贡献的,在评定技术职称时可破格晋升。并且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以调离、辞职、离岗、兼职的方式创办、领办科技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