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黄石工会主席不在企业拿工资
最近,湖北省黄石市铁山区出台了《关于加强新建企业工会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工会主席职业化、社会化发展的问题,为确保选出的工会主席能理直气壮地维护职工权益,解除其后顾之忧,《意见》规定,“新建企业专、兼职工会主席、副主席,在任职期间,除按劳动合同规定获取工资报酬、福利待遇外,还可获得工会主席职位津贴,津贴从工会经费列支。”“由区总工会向社会公开选聘推荐,并经会员民主选举产生的工会主席,其工资报酬、福利待遇,由区总工会确定,并组织发放。”据悉,湖北有史以来第一批不在企业拿工资的工会主席已经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