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小企业怎样享受出口税收优惠
中小型企业如果没有进出口经营权,那么要如何做,其出口的产品才可以享受“免、抵、退”增值税的待遇呢?一些小企业为了享受出口政策优惠,而将自产的产品出售给外资企业,而实际上,不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小企业可以通过委托代理出口享受到税收的优惠。另外,随着出口代理权审批的放松,企业可以直接申请进出口经营权。
一、委托代理是一条捷径
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的独立核算的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自今年起,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由于新的“免、抵、退”税管理办法不再强调生产企业必须拥有进出口经营权才可享受“免、抵、退”税政策,所以,对于那些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来说,完全可以通过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而不是以将产品出售给外贸企业的方式将自产的产品进行出口,这同样可以享受“免、抵、退”增值税的政策。
据悉,实行“免、抵、退”税的计税依据是出口货物的出口销售额,即俗称出口货物的“FOB”(离岸价)。申请出口退(免)税的企业范围主要包括:具有外贸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委托出口的企业;特定出口退税企业;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生产企业)以及经批准设立的中外合资外贸公司。
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可以将货物委托给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但出口货物的盈亏仍然由自己承担。受托方只负责办理出口手续,并收取相关的手续费,不负责出口货物的盈亏。委托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一律在委托方退(免)税。
二、申请进出口经营权
这种委托代理出口的方式,中小企业还是没有自己拥有进出口经营权。如果拥有进出口经营权的话,企业就可以直接自营出口,既方便且节省开支。据了解,中小企业可以直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外经贸委(厅、局)申请进出口经营权。
根据国家经贸委的有关规定,生产企业申请自营进出口权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1、企业应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或为依法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万元(中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不低于200万元,科研院所、高新技术和机电产品生产企业不低于100万元);3、已办理税务登记并依法纳税;4、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对外贸易经营许可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如果一个企业符合以上条件,就可以备齐资料申请自营进出口权,并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取得证书后,企业必须在30日内向国税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登记。但是,新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从首笔出口日起12个月内的出口业务不计算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就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只能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从第13个月开始才能按“免、抵、退”税计算公式计算当期应退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