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业合作社”在陕西商洛
陕西商洛市六县一区,均为国家级贫困县,不仅财政自给不足,还要面临再就业的巨大压力:450家国企大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4万多名国企职工中,42%下岗。
从1998年起,商洛政府多方筹资成立了各级就业合作组织,用小额贷款启动了下岗职工再就业工程。3年来,就业合作社共筹集就业扶持资金1363万元,累计发放2061万元,有6948名下岗工人走上了自我就业之路,占下岗职工总数的4成,占实现再就业下岗职工的7成。他们创办的商店、饭馆、加工厂和种植厂等,又为3000余名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和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就业岗位。
商洛市就业合作社的主要做法是:
一、建立服务机构。市里成立了就业合作联社,共有78个企业主管局成立了就业合作社,297家国有企业成立了就业合作分社。
二、拓宽筹资渠道。除了从市、县(区)及银行筹措就业扶持资金外,还开通了如下渠道:上级有关部门、当年收缴失业保险费基金中的生产自救资金、帮困解困基金、社会各种捐赠资金、政府规定的其他资金等。
三、灵活扶持方式。小额贷款以小组联保为主,根据自愿原则,需要资金扶持者,在企业内部结合3至10名下岗职工组成就业合作小组,组织从业培训,分析市场形势,落实还款措施等。小组成员享有权利和义务,成员之间互帮、互保、互督,提倡合伙经营。小组中某个成员因特殊情况当月不能按时还款时,小组其他成员要按互保责任代为还款。贷款实行小额、低息、整贷零还的方式。贷款额度规定一般项目2000元,最高不超过3000元。合作社鼓励非公有制企业使用下岗职工,每使用一人按2000元计算扶持贷款总额,贷款利率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利率。贷款期限为一年,最长一年半,实行整贷零还方式。还款采用月还制、半月制两种办法,从放款后第三个月开始还款。
经过几年探索,商洛就业合作社形成了“三级管理、四级运行、小额扶持、整借零还、滚动发展”的良好运作机制,稳定了国有集体企业在册职工的现有就业岗位,改变了政府以往帮困解困的方式,变传统的“救济型”、“输血型”为“开发型”、“造血型”。
商洛,为贫困山区的再就业闯出了一条成功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