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
行政长官于2001年10月发表的施政报告中,接纳中小型企业委员会的支持中小企业的建议,并决定成立四项基金以支持香港中小企业,所涉及的承担总额为75亿元,预计的最高开支为19亿元。该四项基金由工业贸易署管理,包括:
中小企业营运设备及器材信贷保证计划。为中小型企业提供信贷保证,协助它们向财务融资机构取得信贷,购置营运所需的设备及器材,以便利它们创业和提升其生产力及竞争力。
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提供资助以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市场推广活动,开拓境外市场。
中小企业培训基金。为中小企业提供培训资助,以鼓励中小企业为其东主及员工提供与企业业务有关的培训,协助中小企业为人力资源增值,以提升中小企业的实力及竞争力。基金分为两部份:即“东主培训”及“员工培训”。
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基金。为非分配利润的支持组织、工商组织、专业团体及研究机关提供财政资源,以推行有助提升香港的中小企业整体或其个别行业竞争能力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