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集体经济应包括集体控股的
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社团所有制
新华社发表署名文章认为,深化认识基本经济制度,必须深化对公有制为主体的认识。占主体地位的所有制关系决定社会的性质。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以公有制为主体是题中应有之义。公有制为主体,具有数量与质量统一的内涵,关键是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从实践发展的角度看,我们对公有制为主体的理解,还必须同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联系起来,把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看成是一个动态的概念。目前,除了原来意义上的国有、集体经济以外,公有制还包括在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国家和集体控股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社团所有制等。今后肯定还会有新的形式在实践中被创造出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公有制正是以多样化的形式不断发展的。不能以为经典作家没有说过的,或者是中央文件没有说过的,就一定不是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也不能以为,除了现有形式外,更新的形式就一定不会出现,我们不能用一种新的僵化去代替另一种僵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