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出台《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
《安徽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日前经安徽省九届人大第三十四次常委会通过。这种以专门立法的形式保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的做法,在全国尚属首创。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之后,企业和企业经营者面临的竞争格局更新、更复杂,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不断发生变化,企业在劳工关系、打击假冒伪劣、反对地方保护主义以及反倾销、反补贴、反不正当竞争等方面面临着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企业和企业经营者迫切需要一个公正、公平、公开的环境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因此,依法维护它(他)们的合法权益已成为新时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个十分重要而紧迫的问题。
《安徽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主要针对当前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一些合法权益如何强化、如何保护等问题,明确规定了保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的责任人是各级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及作为企业和企业经营者代表组织的省企业联合会,并就维权的程序、法律责任等内容作出了详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