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有、集体企业仍是就业的主渠道
全国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报告显示,2001年末,我国国有、集体企业单位数分别占全部企业的12.2%和28.3%,从业人员占30.6%和22.8%;私营企业单位数占43.7%,从业人员也占到将近20%。这种情况表明,国有、集体企业仍是就业的主渠道,私营企业也创造了可观的就业岗位。国有、集体企业仍是就业的主渠道
全国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报告显示,2001年末,我国国有、集体企业单位数分别占全部企业的12.2%和28.3%,从业人员占30.6%和22.8%;私营企业单位数占43.7%,从业人员也占到将近20%。这种情况表明,国有、集体企业仍是就业的主渠道,私营企业也创造了可观的就业岗位。国有、集体企业仍是就业的主渠道
全国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报告显示,2001年末,我国国有、集体企业单位数分别占全部企业的12.2%和28.3%,从业人员占30.6%和22.8%;私营企业单位数占43.7%,从业人员也占到将近20%。这种情况表明,国有、集体企业仍是就业的主渠道,私营企业也创造了可观的就业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