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豆集团周耀庭详解新集体经济
全国人大代表、红豆集团董事局主席周耀庭在回答记者的问题时指出,红豆集团是乡镇集体企业,不过是新的集体经济形式。
周耀庭所说的“新集体经济”形式是指红豆现在实行的“大家都有,不等所有”的股份制——企业有1500多人参股,大股东达53个之多。这53个股东占的股份为71%,部分干部职工占19%,红豆集团所在地江苏无锡港下镇镇政府占10%。
周耀庭对应于这种“大家都有,不等所有”的,就是“人人都有,平均所有”的旧集体经济模式。其主要区别在于旧集体经济模式产权不明晰。
1992年,红豆组建成为江苏省第一家省级乡镇企业集团;次年,改为股份合作制企业;1997年,被国务院列为全国120家深化改革试点企业;2001年,红豆股份在上交所挂牌上市。1992年—2001年年销售收入每年平均增长速度为35%;而近两年更是以50%以上的速度在增长。
现在的红豆集团总资产达18亿多元,与1983年周耀庭接手时濒临倒闭的港下镇针织厂不可同日而语。去年6月,江苏省省委副书记任彦申就说,江苏传统意义上的乡镇企业已经没有了。但是周耀庭还是坚持他的集体经济模式,不过是新的发展形式。
与许多企业家不同,周耀庭对个体私营经济有自己独特的看法:“世界500强没有一个是个体私营的,都是股份制企业。”这位农民出身的企业家把个私经济比喻成“田螺”———它不想长大时可以繁衍几百上千年,但是要长成猪、羊那么大,就必须打破“螺壳”。
“个体、私营企业的生命为什么都这么短暂?这是因为,如果单纯靠某一个人、某一个家庭,一旦他(们)的能力不适应规模,不能支撑规模,就会使企业走向反面。”
尽管周耀庭关于“新集体经济”的提法颇为新颖,但外界尤其股民还是关心,周耀庭在公司的个人股份到底有多少呢?
周给出的答案令人难以置信——3.6%。“有很多人劝我应该拥有30%的股份,至少也该有25%的股份,但我有我的观点,”周耀庭说,“我认为,像红豆这样的企业不应该是哪一个人的,它应该是集体的。”
为了百年企业的目标,周耀庭还提出,拿出最多15%的股份在红豆设立“董事长股份”。这个股份的所有权归集体,董事长代表集体行使权力,董事长本人只享有红利分配权。周耀庭认为,原因在于,他之后的董事长可能很有能力,但是股份很少,而设立“董事长股份”,既从实质上增强了一把手的权力,又解决了其激励机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