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康镛
小企业是大中型企业的摇篮,也是国民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国家的小企业在数量上都处于绝对优势。我国的小企业是都市型工业和科技开发的主要力量,“九五”期间,它促进了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市场化,创造了相当部分的社会财富,在保证经济稳定增长和社会就业等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因而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据资料反映,1999年与1998年相比,上海小企业的从业人数增长11.4%,小企业总数增长10%,其中:独立法人企业增长16%,个体工商户增长7%。作为小企业主体之一的集体企业也出现向上发展的走势,从全国统计资料反映,1998年与1996年相比,企业数增长13%,工业总产值增长16.6%。“九五期间”小企业取得的可喜变化,除宏观环境变化和政策的支持外,小企业自身的制度创新是其发展的原动力。
1、产权主体多元组合,使企业产权结构从封闭化向开放化转变。一是冲破地域、条块、所有制的束缚,形成适合生产力发展的多种企业组织形式。上海梦乡床垫公司是原二轻系统一家老集体企业与新加坡外商合资企业,成立10年来,累计创利3851万元,相当于中方投资额的13.4倍。去年又与长宁区组建软体家具企业集团,经营者个人出资,并获得相应的期股。集体、地区、个人、外商的开放的产权组合,为企业的发展又带来了新的动力和面貌。二是从科研、生产、销售的融合,形成劳动和资本要素联合运作的“链”。虹口区普利特化学研究所是一家民营科技企业,1993年由几个大学教授出资3万元组建,1998年销售收入超过2000万元。他们在市场中形成了劳动和资本要素联合运作的“链”,利用自己的人力资本确立科研项目,委托有能力的大学进行技术开发,形成专利后外发给工厂生产,最后由自己实现销售。小企业通过吸收外部的科技人员入股和参加项目,减少了交易费用,形成了对科技、生产、经营人员有效的激励和制约机制,实现了投资少,创造利润和税收高的奇迹。
2、员工持股控股,使企业内部的产权主体从板块化向清晰化转变。长期以来,国有、集体小企业受“一大二公”的影响,否定劳动者个人产权,扼杀了职工的积极性。在企业改制中,职工创造了员工直接或间接持股的多种形式,形成了劳动者与企业之间清晰的产权关系。一是员工在合作制、股份合作制企业中直接持股。上海某涂料总厂原是街道扶办的集体企业,1995年改为股份合作制,职工个人股占65%,街道集体股占35%。到1998年企业净资产增加3倍,人均劳动生产率达78万元,人均税利12万元。据调查,上海民营科技股份合作制企业数1995年到1998年每年平均增长10%,1998年企业人均利润高于民营科技型的国有、集体、私营等其他企业的创利水平。二是员工组建自主的资产管理的组织形式投资企业间接持股,如持股会、基金会资产管理公司等。在员工持股企业内,形成职工股、经营者个人股、外来股互相制衡的产权安排,保证了企业内外股东的利益。目前,职工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成为改制企业的首选模式。
3、实行“两权分离”,使企业经营方式从单一化向多样化转变。小企业原来一般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同一主体,影响企业内外人才的交流。在市场经济中,小企业从实际出发形成了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一是委托经营。上海某区新兴纽扣辅料公司是街道集体企业,从4万元起家,经过10多年的努力,企业资产增加100倍,累计实现利润1000万元,其成功的原因是委托能人经营。他们聘用国有企业退休的经营人才当经理,充分授予一切经营权,结果使企业获得了活力。二是集体和私营业主的双层经营。这是指集体企业以厂房、设备、品牌、管理、资金等方面的优势与私营业主进行多种形式的合作经营。这种形式调动了集体和业主的积极性,既改进了集体企业的机制,增加了集体的收益,又为私营业主提供了施展才能的舞台。
江泽民同志提出,“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以及“体制创新”“科技创新”“理论创新”的要求。上海工业发展“十五”计划,提出加快制度、机制、管理的创新,以及搞活小企业的要求,这将为小企业在“十五”期间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然而,“九五”期间小企业的实践已经证明,发展的关键在于制度创新。为此,建议政府部门要引导方方面面做好小企业制度创新这篇大文章。一是要认真抓好国有、集体小企业的改制,大力发展新型的集体所有制经济。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尤其要提倡。”目前国有、集体小企业是我国小企业的主力军。上海要学习各地的小企业改制的经验,从建立补偿机制、量化存量资产入手,引导职工改变身份,帮助国有、集体小企业以及广大职工走出计划经济的阴影,去创造多种形式的新型的集体所有制小企业,这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二是要政策上鼓励员工持股。员工持股计划在西方发达国家比较通行,他们对实行员工持股的企业在银行贷款、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而我国有些部门片面强调“公平”竞争,缺少对小企业,特别是国有、集体改制的小企业的保护,这本身是一种不公平。据调查,在我国私营企业中也有12%实行员工持股。因此,要抓紧制定政策,在国有资产退出和集体资产量化的同时,推行员工持股控股计划,让职工按劳动要素差异折股,并让优秀的经营者取得对企业经营的控制权。三是支持小企业采用灵活、多样、有效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从政治上、经济上、法规上鼓励小企业大胆尝试,实现国有、集体、私营小企业在制度和机制上的融合和优势互补,这样小企业在“十五”期间将会走上一个发展的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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