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国三次产业重新划分
据《人民日报》5月23日报道,从国家统计局获悉:我国三次产业有了新的划分标准,据国家统计局新颁布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三次产业的范围是:第一产业包括农、林、牧、渔业;第二产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包括除第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等。
新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对198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第三产业统计报告的通知作了调整,主要变动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将“农、林、牧、渔服务业”从原第三产业划入第一产业;二是取消了1985年划分办法中对第三产业四个层次的划分。
该规定自其颁布之日起执行,并将从今年的统计年报开始按新的划分方法进行有关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