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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出台进一步推进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发行时间:2003-06-3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出台进一步推进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本刊讯为进一步推进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调整经济结构,加快集体资产的流动和重组,振兴发展集体经济,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近日出台《进一步推进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要从明晰产权主体着手,采取职工持股等多种有效形式,实现产权主体多元,产权结构开放,治理结构科学,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企业产权制度,使集体企业产权主体明晰化、多元化,在企业内部形成稳定、有效的股权化激励制约机制和股权流动的保护机制,把集体企业真正办成员工自己的企业。

集体企业的产权改革基本原则是:一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妥善处理集体企业中不明晰的资产,使集体企业财产出资人落实到自然人或法人,达到产权清晰、主体明确、所有者到位。二要鼓励职工以多种形式持股,确立劳动者个人产权。三要正确处理各方利益关系,有利于调动职工尤其是经营者为企业奋斗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企业经营机制转换,有利于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四要依法办事,规范操作,争取得到大部分职工的理解和支持。

《意见》要求,集体企业的产权改革要切实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多种途径,不搞一刀切,一个模式。集体企业可以采取公司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改制形式。可以采取在安置职工的基础上出售、转让集体资产产权,实现集体资产的重组流动。可以结合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等办法清晰集体资产产权,使企业劳动者集体所有的资产落实到劳动者名下。集体资产产权转让作价要体现鼓励职工和经营者持有企业的股份的积极性。特别要鼓励企业经营者和经营者群体以自有资金、抵押贷款、期股激励等持大股。

《意见》强调,在改革中,企业与职工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根据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给予职工补偿。职工补偿金可以用现金支付,如果被新企业吸收,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原企业给予职工的补偿金也可以作为新企业的股份或债务。

《意见》明确,对联社资产的处置,要从支持企业深化改革出发,按照有关规定和合法、合情、合理的原则来妥善处理。联社直接投资的集体企业原则上由联社用该企业的资产承担改制成本,集体企业中有联社持有一定比例资产的,可以根据不同情况,与企业协商处理。对原企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资产处置,要根据企业不同情况,兼顾企业不同层次职工的利益。首先用于企业职工安置等改制成本,其次可以划出一部分委托工会或其他组织代表持有,专项用于离退休职工的福利补贴,还可以划出一部分用于职工和经营者参与改制的激励,由企业依法自主决定。
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出台进一步推进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发行时间:2003-06-3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出台进一步推进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本刊讯为进一步推进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调整经济结构,加快集体资产的流动和重组,振兴发展集体经济,上海市工业合作联社近日出台《进一步推进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要从明晰产权主体着手,采取职工持股等多种有效形式,实现产权主体多元,产权结构开放,治理结构科学,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企业产权制度,使集体企业产权主体明晰化、多元化,在企业内部形成稳定、有效的股权化激励制约机制和股权流动的保护机制,把集体企业真正办成员工自己的企业。

集体企业的产权改革基本原则是:一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妥善处理集体企业中不明晰的资产,使集体企业财产出资人落实到自然人或法人,达到产权清晰、主体明确、所有者到位。二要鼓励职工以多种形式持股,确立劳动者个人产权。三要正确处理各方利益关系,有利于调动职工尤其是经营者为企业奋斗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企业经营机制转换,有利于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四要依法办事,规范操作,争取得到大部分职工的理解和支持。

《意见》要求,集体企业的产权改革要切实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多种途径,不搞一刀切,一个模式。集体企业可以采取公司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改制形式。可以采取在安置职工的基础上出售、转让集体资产产权,实现集体资产的重组流动。可以结合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等办法清晰集体资产产权,使企业劳动者集体所有的资产落实到劳动者名下。集体资产产权转让作价要体现鼓励职工和经营者持有企业的股份的积极性。特别要鼓励企业经营者和经营者群体以自有资金、抵押贷款、期股激励等持大股。

《意见》强调,在改革中,企业与职工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根据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给予职工补偿。职工补偿金可以用现金支付,如果被新企业吸收,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原企业给予职工的补偿金也可以作为新企业的股份或债务。

《意见》明确,对联社资产的处置,要从支持企业深化改革出发,按照有关规定和合法、合情、合理的原则来妥善处理。联社直接投资的集体企业原则上由联社用该企业的资产承担改制成本,集体企业中有联社持有一定比例资产的,可以根据不同情况,与企业协商处理。对原企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资产处置,要根据企业不同情况,兼顾企业不同层次职工的利益。首先用于企业职工安置等改制成本,其次可以划出一部分委托工会或其他组织代表持有,专项用于离退休职工的福利补贴,还可以划出一部分用于职工和经营者参与改制的激励,由企业依法自主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