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协议出让土地将受到严格规范
据《经济日报》报道,从今年8月1日起,协议出让土地的方式将受到严格规范,土地利用方面存在的暗箱操作等问题有望得到进一步遏制。
据悉,在第13个全国土地日来临之时,国土资源部公布了《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与此同时,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6月28日发布的《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确定办法》自8月1日起废止。
根据规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除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之外,还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不得以协议方式出让。同一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不得以协议方式出让。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用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之和;有基准地价的地区,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70%。低于最低价时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从而使法律规定的协议出让最低价制度落到了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