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推出住宅合作社
据《新民晚报》报道,北京中低收入家庭除了购买经济适用房以外,还能通过参加住宅合作社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住宅合作社分为单位型和社会型两种,对于没有自用土地的企业,企业或者职工个人可以参加社会型的住宅合作社,采取合作建房的方式解决住房困难。近两年北京市房改办、市计委、市财政局、市社团办已指导住宅合作社集资合作建房88万平方米,1.5万国企职工通过集资合作建房方式解决了住房问题。
但是,参加住宅合作社的家庭必须是中低收入,并且住房困难的家庭,具体要求是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无房户,或住房未达标户。(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