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推出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六条原则
浙江省委副书、省纪委书记周国富最近在该省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座谈会上强调,推行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创新,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生产关系的又一次重大调整,关系到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发展和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一项探索性的改革,重点要在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群众有改革愿望、村领导班子坚强有力的“撤村建居”村扩大试点。要按照“依法、自愿、民主、公正、合理、稳定”的要求,要把握六大原则:坚持明晰产权、所有权不变;坚持一村一策、尊重群众;坚持量化有度、有利发展;坚持公平公正、合理合法;坚持建章立制、民主管理;坚持统筹兼顾、配套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