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总额不断增加
浙江率先推进乡镇企业转制,使乡镇企业成为产权明晰的新型创业体。浙江省是乡镇企业起步最早、发展最快的省份之一。改革开放初期,乡镇企业“多轮驱动,多轨运行,多业并举”,为浙江经济发展注入了巨大活力。随着个体、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的快速发展,乡镇集体企业产权模糊、政企不分、机制僵滞、竞争力减弱等问题日益凸显。省委、省政府在总结台州、温州等地创造的股份合作制经验的基础上,明确了产权可以量化到个人、职工可以参股、经营者和企业骨干可以持大股等政策,使一大批乡镇集体企业转变为产权明晰、机制灵活、具有内在创业冲动的新型市场主体。调动了经营者和劳动者的积极性,激发了企业的生机和活力。不仅盘活了集体存量资产,促进了产权重组和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而且探索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新思路。目前,全省乡镇集体企业改制面达到97%。通过改制增强了乡镇企业的活力,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从1998年起,浙江省乡镇企业的主要经济指标已连续4年位居全国第一。全省农村集体资产总额不断增加,到2001年,达到2662亿元,为1996年的1.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