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拍卖谁说了算?
辽宁省丹东市工艺美术品公司(萃华金店)在没有充分听取并征得职工群众意见的情况下,就将企业产权出售,引起广大职工群众的强烈不满,致使企业正常的经营活动被打乱,至今未能恢复。
丹东市工艺美术品公司(萃华金店)是一家集体企业,隶属于丹东市振兴区头道桥街道办事处,共有职工74名。据职工们反映,2003年12月8日,头道桥街道办事处张玉珊副主任等参加了该企业转制大会,与会69名职工讨论并通过了企业产权整体出售的决议,并委托头道桥街道办事处处理该企业产权出售相关事宜。会上决定本企业产权以企业内部职工竞价购买方式出售,并宣布于同年12月12日上午8点30分正式召开产权出售答辩竞买大会,不另行通知。
12月10日,该公司法人张元恩与公司副经理李世红两人相继报名并经资格审定参与购买企业产权。可12月11日晚5时后,多数职工不知何故接到公司转办事处的紧急通知:暂停12日上午召开的产权出售大会。
直至2004年2月18日上午9时,该企业产权出售大会才正式召开。会上,竞价购买者之一、企业法人张元恩刚宣读完自己的购买方案,在未听取并征得全体职工表态和另一竞价购买者李世红尚未到场的情况下,办事处有关领导就当众宣布了头道桥街道办事处党工委的决定:“同意将该公司产权出售给张元恩。”在场的职工不禁愕然。
职工说,集体企业的资产都是职工们用血汗换来的,但“企业卖给谁”却没有职工说话的份儿,是谁剥夺了我们的权利?!
“我按规定报名申购公司,并经资格审核确定。但在产权出售大会前却被找到办事处谈话,就因此而失去了购买机会,真是岂有此理。是谁取消了我的购买资格?是谁剥夺了我的合法权益?”李世红感到十分激愤。
对此,头道桥办事处的领导却对记者说,该企业产权出售的决议、方案是经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的。至于将企业卖给谁,不需再经职工大会讨论决定。
职工们却说,将企业卖给谁,这是关系到职工群众前途、命运的大事,必须由企业最高权力机构——职工大会说了算,由职工认可并接受才行。
据悉,此事已引起辽宁省丹东市有关部门的重视,并已就此事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