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襄汾三千集体企业职工有了“养命钱”
集体企业改制中企业欠缴职工养老保险费数额巨大,按国家相关法律政策,政府并无兜底责任,但山西襄汾县政府以职工利益为重,全部采用政府兜底的办法,解决了全县3000余名集体职工的养老保险问题,最大限度地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该县共有集体企业56家,主要集中在供销、二轻两大系统,都处于停产、半停产或关闭状态。经过审计、评估、清产核资等,这些企业资产变现的清偿能力都在30%以下,有的甚至连清算费用都不够,对职工的清偿更无从谈起。这样,职工的安置问题便成为集体企业改制的难点。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集体企业破产还债程序,首先是用于归还债务,而不像国有企业破产后,职工安置费用全部由政府财政部门兜底。襄汾县政府认为,如果这样安置职工,依全县集体企业的实际情况,职工的养老问题根本没法解决。
襄汾县委、县政府对此十分重视,将集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事提到2003年的党代会、人代会上,作出了“有条件逐步解决”的决议,集体企业与国有企业一样,职工养老保险费全部由政府兜底。
经测算、统计,该县有3004名集体企业职工需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共需缴纳养老保险费7505万余元,而企业资产和土地变现只能解决2475万余元。面对高达5000万余元的缺口,该县政府从维护职工利益的角度出发,克服重重困难,采取从民营企业筹一点、财政挤一点、向上要一点等办法,每年筹措1000万余元,用5年左右的时间,把集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全部补齐。
目前,该县56家集体企业已有23家改制结束,1820名职工进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占应纳入人数的60%,其中退休的629名职工已按月领到了养老金。据了解,到今年10月底,该县集体企业改制将全部结束,3004名职工就可全部被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