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惕打着改革旗号损害工人产权利益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柳可白发表文章说,我国的国有、集体企业的财产中,包含着工人阶级一定的产权利益。长期以来,工人的劳动报酬并没有全部发到工人手中。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的全部利润上交给国家,工人的这部分劳动积累并没有表现在企业账面上,其形成的产权利益,包含着整个国有资产中。上世纪80年代开始的企业承包制,普遍实行了企业利润留成的三三制,即三分之一作为生产发展基金,三分之一作为奖金,三分之一作为福利基金。后两者完全是工人的劳动积累,是工人的钱,许多企业没有花完,以奖金和福利基金的形式沉淀在企业里,成为企业净资产的组成部分。
目前,工人的产权利益受到侵害。部分下岗、失业工人失去了几十年的劳动积累。许多国有企业的奖金和福利基金混在了企业的净资产中,并没有用在工人身上。部分国有企业,特别是破产企业工人下岗、失业后,不仅失去了工作,也没有社会保险,他们几十年对企业及国家的贡献付之东流,几十年劳动积累形成的产权利益也被剥夺。有的企业职工没有按照政策获得全部补偿金额。
改制中股权分配存在着不公平。改制中的股份出售,对一切投资者,包括职工在内,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然而在现实改制中,却存在许多恰恰相反的情况。国有股转让中对普通职工投资和管理者投资不能一视同仁。国有企业改制应当既允许管理层也允许普通工人参与国有产权的转让。对质优的或前景较好的国有企业,工人和企业领导很难在公开的环境下公平竞争,所以真正由普通工人购买国企的情况现在还不多见。其原因是黑箱操作。企业没有把改革的政策和底牌真正交给广大职工。国有股份转让特别是低价转让的信息,工人根本不知情或所知甚少,而企业领导人则凭借权力优势和信息优势,在不公开、不透明、不竞标的情况下,自卖自买,转移到自己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