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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发布《关于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意见》
发行时间:2005-05-15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农业部发布《关于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意见》

    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农业部近日发布《关于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意见》。

    意见指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广大农户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自愿组织起来、自主兴办了各种专业合作组织,这是中国特色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新形式,是新时期农民群众的创造和选择,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意见指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应把握的基本条件是:以依法享有家庭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为主体,建立了民主管理机制,有成员自主制定的章程,按照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依法在其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符合上述条件的,都应从政策上给予鼓励和支持。

    意见指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要正确把握4项基本原则,即: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原则;坚持自愿民主的原则;坚持多种形式发展的原则;坚持示范引导的原则。落实5项主要措施,即:推动落实各项政策;抓好典型示范引导;农业项目积极支持;构建良好服务平台;加强规范化建设。

  意见指出,在基层干部和农民中普及合作经济基本知识,增强合作意识,是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要制定培训规划,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注重实效、方法灵活的要求,建立业务培训制度,力争用3年时间培训1万名农民合作经济事业的业务指导骨干和能手。通过培训教育,使各级业务指导骨干熟悉合作理论、合作政策和合作实践,提高正确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工作的水平,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增强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

    意见强调,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履行职责,把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作为一件大事纳入重要日程。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和充实业务指导力量,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指导管理工作制度化、具体化。要理清思路,把握重点,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参与研究和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要主动搞好有关方面的协调和配合,督促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形成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合力。 
农业部发布《关于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意见》
发行时间:2005-05-15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农业部发布《关于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意见》

    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农业部近日发布《关于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意见》。

    意见指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广大农户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自愿组织起来、自主兴办了各种专业合作组织,这是中国特色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新形式,是新时期农民群众的创造和选择,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意见指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应把握的基本条件是:以依法享有家庭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为主体,建立了民主管理机制,有成员自主制定的章程,按照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依法在其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符合上述条件的,都应从政策上给予鼓励和支持。

    意见指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要正确把握4项基本原则,即: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原则;坚持自愿民主的原则;坚持多种形式发展的原则;坚持示范引导的原则。落实5项主要措施,即:推动落实各项政策;抓好典型示范引导;农业项目积极支持;构建良好服务平台;加强规范化建设。

  意见指出,在基层干部和农民中普及合作经济基本知识,增强合作意识,是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要制定培训规划,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注重实效、方法灵活的要求,建立业务培训制度,力争用3年时间培训1万名农民合作经济事业的业务指导骨干和能手。通过培训教育,使各级业务指导骨干熟悉合作理论、合作政策和合作实践,提高正确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工作的水平,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增强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

    意见强调,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履行职责,把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作为一件大事纳入重要日程。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和充实业务指导力量,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指导管理工作制度化、具体化。要理清思路,把握重点,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参与研究和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要主动搞好有关方面的协调和配合,督促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形成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