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轻工集体经济在全省轻工系统公有制经济中仍占有重要地位
据近日召开的吉林省手工业合作联社第七次代表大会消息,作为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轻工集体经济在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繁荣市场、改善人民生活、服务工农业生产、增加税收、扩大出口创汇、安置劳动就业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都做出了重要贡献。目前,轻工集体经济在全省轻工系统公有制经济中仍占有重要地位,2004年全省轻工集体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9.19亿元,实现销售收入15.84亿元,实现利税1.67亿元。其中,规模以上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7.36亿元,销售收入14.38亿元,利税1.5亿元。产值、销售收入两项指标分别占全省轻工系统公有制经济的42.18%和40.45%,利税比全省轻工系统公有制经济的-1.86亿元高出3.36亿元。轻工集体经济占据全省轻工系统公有制经济半壁江山,为国家和地方财政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轻工集体企业还从改革发展的大局出发,主动分流安置职工,充分发挥了在社会就业、再就业中“蓄水池”和“稳定器”的作用。截止2004年末,全省轻工集体企业共有680户,职工总数87200人,离退休职工33600人。如果加上划归地方属地管理的集体企业和改制后与联社脱离关系的企业,就业人数会更多。事实证明,集体企业仍是安排社会劳动力就业和再就业的主要渠道之一,是不可缺少的社会稳定器,是实现共同富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