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拟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云南拟加快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旨在营造中小企业良好的融资环境,促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增强中小企业的整体竞争实力。一是建立资源共享的个人征信和企业资信系统。二是支持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三是拟成立省级再担保机构。
云南省还将加大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资金扶持。从省财政设立的非公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资金,专项扶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用于补充各级各类已成立担保机构的资本金,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信息平台建设、资信系统建设、人员培训、支持担保机构业务开拓和创新等。省财政单独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资金,并建立风险补偿和奖励、资本金补充等机制,鼓励银行和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对新增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进行补偿,对新增中小企业贷款多、风险控制好的银行和担保机构给予奖励。
云南省还将给予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税收优惠政策,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其担保费率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50%,担保业务收入超过企业总收入50%的,从经营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3年,免征期满后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列入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免征营业税名单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照国家规定,对其按照机构所在州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担保和再担保业务收入,自接到主管税务机关已税通知之日起,享受三年内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同时,云南还支持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创新,允许担保机构作为抵押人,经营中小企业土地抵押融资担保业务,建议土地管理部门研究制定政策,对需要担保的企业和个人办理土地抵押相关手续,支持担保机构经营土地抵押融资担保业务。允许中小企业以合法的财产抵押或出质,为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建议国土、房产等部门及时给予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云南担保机构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向委托人的非融资业务提供信用保证。各级金融机构和相关部门将加强与担保机构的合作,支持担保行业开展金融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