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资委明年将出台完善职代会制度的指导意见
最近,国资委副主任王瑞祥在接受专访时说,国资委明年将出台完善职代会制度的指导意见,首先在中央企业全面落实职代会的五大职权。指导意见将解决职代会制度实施中某些规定已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的问题,是在新形势下深入贯彻1986年颁布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落实职代会制度的一个实施性指导意见,有助于更好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他说,职代会制度是维护职工经济利益、民主权利的重要手段和法定形式。完善职代会制度,首先要落实职代会的各项职权: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民主选举权。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提请职代会审议通过;国企改制过程中职工安置方案要经过职代会通过后方可实施。其次要改善职工代表结构,逐步达到一线代表不低于60%、领导干部不高于20%、技术干部和管理干部占20%;在涉及企业和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上,普遍实行票决制;积极推动中央企业集团总部和股份制企业建立职代会制度。
他指出,实践已经表明,对企业改制重组、破产兼并、产权转让等重大方案,采取制订前征求职工意见,制订中职工积极参与,制订后由职代会审议通过的“三步走”方法,企业职工可以基本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