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晓亮论我国合作经济的主要形式
日前,晓亮在《中国经济时报》上著文说,合作经济是一个广泛概念。我国现实中的合作经济,或将来大有发展前景的合作经济,主要是:
──供销合作社。我国供销合作社建立很早,主要是为农民供应生产资料和推销农副产品的,并且其基层社最早由农民入股而组成,早已成了全国一大系统。只是它在后来的发展中,因受到极“左”思潮的影响,两度宣布改变为全民所有制,成了国家的第二商业部,丧失了合作制的性质。改革开放后要改回来,但还没有完全到位,对它的作用要充分肯定。包括近些年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实际上很多就是由供销社的推动而形成的。
──乡镇企业中符合合作经济概念的企业,特别是原来的社队企业,它们在现实中是非农产业,数量很大。
──城市的劳动服务企业。它们是为解决回城知青和职工子弟就业而在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成立的。这部分企业的缺点是同国有企业的资产划分不清,严格说保留了旧集体经济模式的特点。但后来通过改革,有一些还是恢复了合作经济的特点,数量也相当大。只是这部分经济主要是在城市,所以不把它划分进来也是可以的。
──农村的信用合作社。它也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它的缺点也是受到极“左”思潮的影响,曾把它收编归农业银行,或归农村行政机构领导,不能自负盈亏,很多名存实亡了。这两年有一些改革回来了。今后肯定还是要发展的,因为新农村建设需要大量的金融支持,这种金融支持只能主要来自于信用社。
──专业合作社,据媒体报道,现在全国已有15万户,并且发展健康,发展趋势迅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