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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联社召开全省联社工作座谈会
发行时间:2006-08-3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吉林省联社召开全省联社工作座谈会

    2006年8月10日,吉林省联社工作座谈会在吉林市召开。省联社及九个市(州)、部分县(市、区)联社的负责同志近30人出席了会议。会议主要议题:一是讨论修改省联社起草拟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的修改意见的报告》;二是对全国总社起草的《关于促进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修改意见;三是讨论修改《吉林省手工业合作联社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四是交流各市、县联社工作情况。省联社副主任姚忠龙在会上讲话,对《物权法》、总社《指导意见》及省联社《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情况作了说明,并对“七代会”以来全省联社工作开展情况作了总结回顾,对今后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地联社在思想上提高认识,行动上抓好落实。他强调从四个方面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一是正确认识集体经济的地位作用。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宪法》、十五大、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对集体经济的改革和发展,集体经济的地位和作用都有许多重要的规定和具体的阐述。发展集体经济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巩固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党执政地位、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不能动摇。二是集体经济必须进行改革创新。改革的目标是发展新型集体经济,使新型集体经济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重大突破。传统集体经济改革有两个倾向要注意,一不能改没,二不能改向。要发展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建立“归属清晰、产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和“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三是不要把集体经济与合作经济对立起来。《宪法》规定:“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说明在我们国家合作经济就是集体经济,二者不是对立的。目前,在世界许多国家,合作经济的发展方兴未艾,国际合作社联盟有125个成员国,235个成员组织,从业人数7.5亿多人,说明发展合作经济大有可为。合作经济可以吸纳弱势群体通过合作实现就业和创业,应该得到充分发展。四是联社作用不能削弱。联社目前的作用发挥得不够充分,要理直气壮地宣传联社的地位作用。行动上抓好落实要围绕七个方面进行:一是积极拓展新的成员单位;二是在政策服务和资金扶持上加大力度,多为企业争取政策,协调政策,争取必要的资金扶持;三是调整结构,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不要忽视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发展;四是加强联社资产管理,搞好资产运营;五是提高职工自主创业能力,加以引导,提供有效服务;六是加强联系,联社要举“联”字旗,发扬“联”的传统,做到“五联”,即:资产管理上联动,感情上联络,项目上联手,服务上联心,市场开拓上联合;七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辽源、四平、松原、长春、通化、白城、白山、延边、和龙、双阳、公主岭联社的负责同志也纷纷发言,在对会议提出的文件进行讨论的同时,还交流了各地联社工作的情况。会议经过认真讨论,大家一致同意省联社提出的《物权法》(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原则同意对全国总社起草的《指导意见》的修改意见。对这两个文件省联社将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全国总社。省联社还决定《实施细则》继续征求意见,提交七届二次理事会议讨论通过后下发全省执行。    
吉林省联社召开全省联社工作座谈会
发行时间:2006-08-3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吉林省联社召开全省联社工作座谈会

    2006年8月10日,吉林省联社工作座谈会在吉林市召开。省联社及九个市(州)、部分县(市、区)联社的负责同志近30人出席了会议。会议主要议题:一是讨论修改省联社起草拟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的修改意见的报告》;二是对全国总社起草的《关于促进城镇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修改意见;三是讨论修改《吉林省手工业合作联社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四是交流各市、县联社工作情况。省联社副主任姚忠龙在会上讲话,对《物权法》、总社《指导意见》及省联社《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情况作了说明,并对“七代会”以来全省联社工作开展情况作了总结回顾,对今后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地联社在思想上提高认识,行动上抓好落实。他强调从四个方面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一是正确认识集体经济的地位作用。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宪法》、十五大、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对集体经济的改革和发展,集体经济的地位和作用都有许多重要的规定和具体的阐述。发展集体经济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巩固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党执政地位、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不能动摇。二是集体经济必须进行改革创新。改革的目标是发展新型集体经济,使新型集体经济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重大突破。传统集体经济改革有两个倾向要注意,一不能改没,二不能改向。要发展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为主的集体经济,建立“归属清晰、产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和“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三是不要把集体经济与合作经济对立起来。《宪法》规定:“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说明在我们国家合作经济就是集体经济,二者不是对立的。目前,在世界许多国家,合作经济的发展方兴未艾,国际合作社联盟有125个成员国,235个成员组织,从业人数7.5亿多人,说明发展合作经济大有可为。合作经济可以吸纳弱势群体通过合作实现就业和创业,应该得到充分发展。四是联社作用不能削弱。联社目前的作用发挥得不够充分,要理直气壮地宣传联社的地位作用。行动上抓好落实要围绕七个方面进行:一是积极拓展新的成员单位;二是在政策服务和资金扶持上加大力度,多为企业争取政策,协调政策,争取必要的资金扶持;三是调整结构,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不要忽视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发展;四是加强联社资产管理,搞好资产运营;五是提高职工自主创业能力,加以引导,提供有效服务;六是加强联系,联社要举“联”字旗,发扬“联”的传统,做到“五联”,即:资产管理上联动,感情上联络,项目上联手,服务上联心,市场开拓上联合;七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辽源、四平、松原、长春、通化、白城、白山、延边、和龙、双阳、公主岭联社的负责同志也纷纷发言,在对会议提出的文件进行讨论的同时,还交流了各地联社工作的情况。会议经过认真讨论,大家一致同意省联社提出的《物权法》(草案)修改意见的报告,原则同意对全国总社起草的《指导意见》的修改意见。对这两个文件省联社将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全国总社。省联社还决定《实施细则》继续征求意见,提交七届二次理事会议讨论通过后下发全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