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第一个省级集体、合作经济指导委员会成立
为充分发挥集体、合作经济在发展吉林省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加快集体、合作经济的改革发展步伐,2006年7月3日,吉林省委、省政府决定成立吉林省集体、合作经济指导委员会,据了解,这是全国第一个省级集体、合作经济指导委员会。
她的中心任务是指导集体经济改革改制,促进多种形式的集体、合作经济的健康发展。该委员会由省委财经办、省人大财经委、省政协财经委、省经济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教育厅、省中小企业局、省供销社、省信用合作社、省手工业合作联社等部门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省委林炎志副书记、省政府牛海军副省长任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