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十一五”纲要关于集体经济的论述
2006年3月14日上午,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2006— 2010年)规划纲要》。《纲要》主要阐明国家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纲要》多次论述要大力发展集体经济,现摘录如下:
在第九章“深化农村改革”中指出,要“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
在第三十一章“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中强调指出,“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
“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职工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
“继续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