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循环经济法有望明年2月前审议通过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法案室主任孙佑海日前向外界披露了备受关注的《循环经济法》立法进程。
孙佑海说,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正抓紧起草《循环经济法》,该法已于今年8月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这是一审,今年12月份还要进行二审。二审如果问题不大,最晚在明年2月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这部法律。
孙佑海说:“节能减排方法很多,但我们唯有靠法制。法制有多方面的重要作用:第一,法制有引导的作用,法制为社会规定了一定的发展方向,为全国人民立了规矩。第二,法制有预测作用,通过权利义务设定的方式,告诉企业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做好了可以表彰奖励,做不好就要受处罚,甚至要把牢底坐穿、倾家荡产。第三,它还有稳定作用,使政策具有长期稳定性。而法制最显著的一个特征,是强制作用。”
孙佑海说,循环经济的基本原则就是“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即“3R”原则。它具体怎么实施呢?《循环经济法》草案规定了一些原则,包括八大方面的内容:一是制订规划,进行远景描绘,保证人、财、物跟得上;二是总量控制制度,即按照排放量和当地自然状况,对经济进行总量控制,防止不顾条件搞发展;三是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生产者不单要对产品的质量负责,而是要负责到产品报废以后,这就让他们必须坚持生态设计原则,比如产品要便于拆卸;四是要强化重点企业的管理,对重点的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要实行更严格的制度;五是国家要确定产业政策;六是法律规定一系列激励政策,包括专项资金、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七是进行评价考核,对干部、企业建立循环经济的评价考核体系;八是规定一系列循环经济相关的法律责任追究制度。
孙佑海认为,未来《循环经济法》立法后,还必须依法推进循环经济。鼓励各地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勇于探索,为全国提供更多经验。另外,法律规定了方向、原则,但光有原则还不行,全国人大、国务院要制订配套法规,供各部门、各地区具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