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集体经济研究会召开2006年度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
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于2007年4月18日~20日在浙江瓶窑镇召开2006年度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出席本次会议的有研究会领导、会员单位领导等近70人。会议由名誉会长叶国平主持。会议听取了范大政会长所作的题为《积极推进新型集体经济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工作报告、黄文忠副会长所作的研究会2006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了王惠玲副会长宣读的五项关于研究会常务理事和理事人事调整的决议(草案)。会上,上海市土地学会学术部副主任刘汉裔研究员向与会者作了《谈谈城镇集体企业用地、房产的有关法律、政策问题》专题报告。
范大政会长在报告中总结了2006年研究会的主要工作:一是坚持不懈地宣传发展新型集体经济。与中国民主建国会上海市委员会联合举办“改革、创新、和谐——上海市社会科学界第四届(2006)学术年会暨上海集体经济创新发展论坛”。二是提出修改《物权法》(草案)建议得到采纳。在《物权法》(草案)修改过程中,积极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被全国人大法律委、法工委采纳。三是与政府部门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和企业深化改革小型研讨活动。完成了课题总报告和5份分报告,形成了上海深化股份合作企业的具体建议,为政府部门建言献策。四是参与市社联的学术研讨活动。组织参加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第四届学术年会,共提交论文10篇,有的被评为优秀论文。五是面向基层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年内,先后上门为7个单位的改革改制服务,为29个单位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资料70余份,接待学习参观6次,接待来访11人次。六是充分发挥《上海集体经济》和中国合作经济网的信息平台作用,宣传国家和各地有关发展集体合作经济的方针政策,推动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
范大政会长提出,2007年的主要工作是: 一是开展“推进新型集体经济发展”系列活动。组织专题学习考察;举办专家论坛,深入研究新型集体经济;总结上海新型集体经济的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开展大型研讨活动。二是认真宣传、贯彻《物权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积极宣传,并结合《物权法》的贯彻开展课题研究,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进行探讨研究,为推动集体经济的改革和发展献计献策。三是进一步推动理事单位和特约研究员两支队伍建设。以增强研究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研究会科研实力。四是搞好“一网三刊”,编辑出版《合作经济知识普及丛书》。紧紧围绕集体经济改革、创新和发展,广泛进行宣传。
会上,还以鼓掌的形式通过部分理事、常务理事的变动名单。
刘汉裔研究员重点围绕三个问题给与会者讲述了城镇集体企业用地、房产的有关法律和政策,受到了与会者欢迎。会后,20余家单位提出了一些实际遇到的难题,向刘研究员进行咨询。他对有关问题一一做了回答,并表示将一些疑难杂症作进一步研究和探讨。据悉,刘研究员将和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以此为专题,进行调查研究,以推动集体企业深化改革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