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作教育是合作社运动成功的一个重要条件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苑鹏博士认为,合作教育是合作社运动成功的一个重要条件,它也始终是百余年来国际合作社联盟一直坚持的合作社基本原则之一。因为合作社是成员通过合作社互相依靠的互助性组织。但是正如有学者指出的,依赖一个集体有时比依赖一个公司更糟。因为在一个集体中成员的个人利益存在着冲突,特别是社员异质性增强以后。仅仅化解这些冲突是不够的,它需要成员之间的相互信任。而信任作为一种生产资源,它不是天然形成的,需要对社员进行合作精神的培养。也即人们常提到的合作社的双重属性问题,真正的合作社所依赖的不仅仅是理性思维还有理性情感。合作社的团队精神是构成其商誉的基本要素。在我国,合作知识的宣传与普及工作对于我国合作事业的顺利发展还有着另外一层的特殊意义。20余年的人民公社化运动造成了社会对合作制度产生的严重扭曲的认识,特别是农村中的许多中老年农民将合作社与人民公社划等号。改革开放初期发展起来的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避开“合作社”这个词而改称“协会”。因此,加强合作教育是推动合作事业健康发展的一个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