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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与一般企业法人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发行时间:2007-01-3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与一般企业法人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即将开展登记,请问,法律确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地位,它与一般企业法人有何不同?

    答:法律确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地位,它与一般企业法人有着明显的不同:一是成立目的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企业法人是营利性经济组织。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农民为主体;而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没有对出资人的身份做特别规定。三是服务对象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信息、生产资料购买和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等服务。而一般的企业没有所谓的内部服务。四是财产关系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产要按份量化到个人,记载在成员账户中:而一般的企业法人,股东的出资构成法人的财产,不将法人的财产按份量化在股东名下。五是退出机制对法人资产的影响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成员退出时,可以带走自己加入时的出资和记载在其成员账户内的由公积金形成的财产份额:而企业法人的股东一般只能以转让股份的形式退出(减资有特别规定,如企业法人要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这种退出一般并不带来企业法人资产的减少。六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而一般的企业法人是以股东持有的股份为决策机制的基础。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与一般企业法人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发行时间:2007-01-3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与一般企业法人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即将开展登记,请问,法律确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地位,它与一般企业法人有何不同?

    答:法律确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地位,它与一般企业法人有着明显的不同:一是成立目的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企业法人是营利性经济组织。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农民为主体;而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没有对出资人的身份做特别规定。三是服务对象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信息、生产资料购买和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等服务。而一般的企业没有所谓的内部服务。四是财产关系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产要按份量化到个人,记载在成员账户中:而一般的企业法人,股东的出资构成法人的财产,不将法人的财产按份量化在股东名下。五是退出机制对法人资产的影响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成员退出时,可以带走自己加入时的出资和记载在其成员账户内的由公积金形成的财产份额:而企业法人的股东一般只能以转让股份的形式退出(减资有特别规定,如企业法人要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这种退出一般并不带来企业法人资产的减少。六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而一般的企业法人是以股东持有的股份为决策机制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