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鞍山城市合作医疗保险向集体企业扩展
鞍山首批86个集体企业的4630名职工日前办理了《城市合作医疗证》。今后,他们就可以享受年累计最高报销限额3000元的医疗保险。
鞍山市是全省第一个在全市城区范围内实行城市合作医疗制度的城市。该制度去年9月份启动以来,首先在国有困难企业中进行试点。截至目前,已经有78个国有困难企业20971人加入了合作医疗,已参合人员占符合参合条件人员的50%。已有165名参合职工在住院过程中享受到了合作医疗带来的好处,该制度受到了广大国有困难企业职工的欢迎。
2006年底,城市合作医疗开始向集体企业扩展,使游离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低保医疗救助之外的集体职工都能享有医疗保障。目前,鞍山市共有集体困难企业655个,涉及集体职工12万人。经过一个月的前期交照片、缴费等准备工作,首批确认的86个集体企业的4630名职工已办理了《城市合作医疗证》。近期,城市合作医疗办公室还将陆续为参合集体企业职工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