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展循环经济有哪些激励措施?
问:发展循环经济有哪些激励措施?
答:在2008年8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激励措施有:(1)财政支持。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发展循环经济的有关专项资金,支持循环经济的科技研究开发、循环经济技术和产品的示范和推广、重大循环经济项目的实施、发展循环经济的信息服务等。(2)税收优惠。国家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活动给予税收优惠,鼓励进口先进的节能、节水、节材等技术、设备和产品,限制耗能高、污染重的产品的出口。(3)金融支持。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金融机构应当给与优先贷款等信贷支持,并积极提供配套金融服务。(4)价格措施。国家实行有利于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的价格政策,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对资源高消耗行业中的限制类项目,实行限制性的价格政策;对利用余热、余压、煤层气以及煤矸石、煤泥、垃圾等低热值燃料的并网发电项目,价格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资源综合利用的原则确定其上网电价。根据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实行垃圾排放收费制度。(5)政府采购支持。国家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优先采购节能、节水、节材和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及再生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