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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保证农民享受农村集体资产的收益
发行时间:2008-11-15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青岛市: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

保证农民享受农村集体资产的收益

青岛市一些集体经济比较好的村(居)开展了以资产为纽带、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将集体资产还权于民、归利于民,探索建立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新模式。从2005年开始,青岛市按照“先行试点、分类指导、稳步推进”原则,组织开展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到目前,全市已有25个村(居)完成了改制任务,组建了4个社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21个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4万多名农村居民成为股东,从集体资产经营收益中获得了股份收入,成为享有“股金、薪金、租金、医保金、养老金”的“五金”居民。25个改制村(居)2007年集体资产总额、集体经济纯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4.8亿元、3.2亿元、9211元,比2006年分别增长19.5%、12.4%、25%。在改革形式上,主要按照合作制原则,借鉴股份制形式,将集体经营性净资产折股量化到人,土地、山林等资源性资产只做概念性固化,待转化成经营性资产后再以价值形态进行折股量化。在改革模式上,既有股份经济合作社、也有股份制公司。在股权配置上,主要参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均田制”原则,除留20%以下的集体股(各村(居)依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比例)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外,其余部分以“一股制、一刀断”的方式配置股权,实行“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的股权制度。在组织设置上,依照《公司法》,建立“三会”组织,即股东(代表)大会、董(理)事会、监事会。各村(居)根据体改统一要求,结合本村实际,选择适合自己的改革模式,制定具体改革方案。  
青岛市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保证农民享受农村集体资产的收益
发行时间:2008-11-15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青岛市: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

保证农民享受农村集体资产的收益

青岛市一些集体经济比较好的村(居)开展了以资产为纽带、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将集体资产还权于民、归利于民,探索建立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新模式。从2005年开始,青岛市按照“先行试点、分类指导、稳步推进”原则,组织开展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到目前,全市已有25个村(居)完成了改制任务,组建了4个社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21个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4万多名农村居民成为股东,从集体资产经营收益中获得了股份收入,成为享有“股金、薪金、租金、医保金、养老金”的“五金”居民。25个改制村(居)2007年集体资产总额、集体经济纯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4.8亿元、3.2亿元、9211元,比2006年分别增长19.5%、12.4%、25%。在改革形式上,主要按照合作制原则,借鉴股份制形式,将集体经营性净资产折股量化到人,土地、山林等资源性资产只做概念性固化,待转化成经营性资产后再以价值形态进行折股量化。在改革模式上,既有股份经济合作社、也有股份制公司。在股权配置上,主要参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均田制”原则,除留20%以下的集体股(各村(居)依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比例)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外,其余部分以“一股制、一刀断”的方式配置股权,实行“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的股权制度。在组织设置上,依照《公司法》,建立“三会”组织,即股东(代表)大会、董(理)事会、监事会。各村(居)根据体改统一要求,结合本村实际,选择适合自己的改革模式,制定具体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