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国实施《合作社基本法》促进青年就业
韩国《合作社基本法》于2012年12月1日开始施行。基本法包含了新兴企业模式“合作社”的成立和运行等相关事宜。将合作社分为营利性“合作社”和实施公益事业的“社会性合作社”。成员数5人以上可小额、小规模创业。从事自主团体、保姆、清洁服务、共同育儿、住房、生产等领域可创办合作社。尤其是生产者合作社有助于为青年创造工作岗位。
由于近年来韩国经济持续低迷,韩国青年就业形势十分严峻。据最新统计显示,韩国30岁以下人口失业率为8.4%,高出其他各年龄段失业率的两倍多。韩国政府正通过推广“合作社”创业模式解决青年就业问题。《合作社基本法》出台以来,将合作社的建立范围从农业扩展到所有领域,赋予合作社法人地位,将组建合作社的最低人数限制从100人以上降低到5人以上。这也为青年自主创业与就业大开方便之门。
例如一家在2012年开办的名为“咖啡50”的咖啡馆,就是采用合作社的发展模式。出资人都是社员,在决策上是一人一票,不受出资多少的影响。一些社员有正式工作,而社长则专门在咖啡馆工作。开店近一年,现在每月能实现收支平衡并有结余。更重要的是,能给社员提供一个相互沟通交流的文化空间。咖啡馆定期举办各类活动,包括读书会、“家庭日”活动和各种讲座等,能吸引近百人参加。又如“拍拍”合作社,该社也是由年轻人合作创立。其宗旨是向青年们提供互助平台。该合作社负责人表示,合作社一方面为青年们暂时解决经济拮据困境,另一方面提供互帮互助的交流平台。自2013年2月成立以来,该合作社现有社员280多人,资金总额2100万韩元。合作社还规定,出资5万韩元以上、并能定期参加活动的15至39岁的年轻人都可以成为社员。社员可以有最低20万最高50万韩元的信贷额度,利率为2%,还款期限为半年。
韩国政府表示,后续还将出台多项扶持合作社的措施,包括鼓励“乡村企业”或小规模个体户成立合作社,将合作社列入社会性企业认证对象,让零售店设立合作社,进行共同购买和销售等。使合作社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和社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