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所得税在税前扣除有哪些规定?
问:企业所得税在税前扣除有哪些规定?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在税前扣除的标准及其他优惠规定,相关内容如下:
税前扣除的范围和标准:
一、凡是符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常规而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都可以在税前据实扣除。
二、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2%、2.5%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三、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5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四、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五、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 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