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原规定:企业改制须公开领导收入
山西省太原市纪委近日出台规定要求,今后企业改制要在职工安置方案及资产处置等3个方面做到全面公开,同时重点检查企业领导在收入、兼职、住房、用车等方面的公开情况。
据介绍,“三个公开”是指公开改制政策、重组改制方案、兼并破产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及资产处置方案等;公开财务状况(包括领导在收入、住房、用车等方面的情况)、资产处置、出资人资金到位、选择经营者等情况;公开为职工接续养老、医疗、工伤等各项社保等情况。
据悉,对于非公有制企业,必须公开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职工工资水平和支付,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等问题,维护职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