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国对中小企业的界定
对中小企业的界定,各国情况不尽相同,但一般均是按照职工人数和营业额或资产额来划分。
在美国,雇员人数不足500人,年销售额不足500万美元的企业均属中小企业。另一种界定是1000人以上的企业为中型企业,500人以下为小企业。
在日本,资金在1000万日元(1美元约120日元)以下的称为零散企业,1000万日元到1亿日元以下的称之为中小企业。
在德国,所谓中型企业是指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年营业额不过一亿马克(1美元约合1.70马克);所谓小企业,是指职工不超过50人的企业。在德国的小企业中,员工大部分在10人以下。
在意大利,职工不到100人的称小企业,100人以上至500人以下的称中型企业,超过500人的才称大企业。近20多年来,意大利大企业数目及其就业人数呈下降趋势,小企业数目及其就业人数呈上升趋势。
西班牙按欧盟的统一标准划定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的界限。职工超过250人的被划为大企业,在小企业中绝大部分是个体户,没有任何雇用人员。
泰国法律规定,资产不足5000万泰铢(1美元约合36泰铢),雇员少于200人的企业称为中小企业。
我国的台湾地区,中小企业一般是指资本在6000万元新台币、职工在200人以下的制造业,以及资本在8000万元新台币、职工在50人以下的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