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中国合作经济网
|
网站首页 >> 正文
创新组织形式 推动城乡集体经济改革发展
发行时间:2010-11-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赴新桥镇、新场镇学习考察纪要

20101027113,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组织部分常务理事、理事会有关团体会员分赴上海松江区新桥镇、浦东新区新场镇学习考察,了解两地在组建镇级集体经济联合社、村级社区股份合作社过程中,使农民变“股民”的具体情况。

一、新桥镇探索建立镇级农村集体经济联合社

松江新桥镇域占地35.5平方公里,总人口16.5万,其中本地人口为2.5万。20043月底,花费10亿元资金,全镇农民通过“镇保”全部转为居民,全镇原来6个村已经全部撤建为13个居委会。2009年,当地人均收入1.65万元。新桥镇的集体经济共分四大板块:一是集镇区,二是工业区,三是花卉苗木区,四是房产区。2009年完成税收16亿元,地方财政收入4.13亿元。截至20109月,完成税收17.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

随着新桥地区撤队撤村以及人口的频繁导入迁出,原有的集体资产权益主体越发模糊,如何解决在城镇化进程中遗留的集体资产的处置问题,既要使集体资产不流失,又为农民增收增加渠道和保障,让城镇化切切实实地反哺农民,形成规范管理,成为摆在新桥镇政府面前亟待解决、迫在眉睫的问题。为此,镇政府在区政府政策研究室的帮助下进行了探索。2009年初,新桥镇在松江区政府多次协调下,开展调查、摸底、梳理,提出组建集体经济联合社的设想。他们认为,组建集体经济联合社,一是壮大镇集体经济;二是实现统筹,做大做强,有利于保障农民权益;三是有利于进行民主管理、监督,四是加强集体资产规范管理。集体经济联合社的组织架构是:社员代表会议下设理事会和监事会,理事会下设二元投资的资产经营总公司,一是原有的镇集体资产,二是撤村中收并的集体资产,资产经营总公司下设资产公司和贸易公司等。社员身份界定以1956年合作社开始到2004331实行镇保前,即一是撤村、队时享受农村分配的对象;二是以耕地为主要依据,参照农龄、兼顾干龄(在村、队任职)确定每人份额,并作为集体资产收益的分配权,其中土地占60%,农龄占39%,干龄占1%。按照每亩土地折算35股、一年劳动贡献年折算1股的计算方式,将全镇集体资产量化到110万股左右,全镇居民平均每人61股。

虽然新桥镇的农民通过小城镇保险全部转为居民户口,原有的生产队、村级建制按照政策规定逐步撤销,成立居民委员会,但农村集体资产并没有消失,反而随着土地及相关资产的升值而不断发展壮大。新桥镇现有经营性集体资产7.3亿元。原有的工业园区建设和房产经营,每年都有一定收益。目前,新桥镇集体资产年收益约一亿元;若镇里拿出1000万元分红,平均每人就可分到610元,一个三口之家一年就能增收近两千元。同时,随着镇集体资产不断升值,社员有望分得更多的红利。这是撤村农民在得到经济补偿后,怎么也想不到的。而新桥镇政府却为2.5万农民想到了。

怎样使集体资产取得最大化收益,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镇政府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在集体经济联合社组建前的2004年,新桥镇就与漕河泾高科技园合资合作,参与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科技园的建设。该园投资1亿元,其中漕河泾方面出资60%,新桥镇集体资产出资40%,按比例收益分成。截至2010年,这4000万元投资可以全部收回,前景可观。虽然目前这一项目尚未对农民进行分配,但镇政府的宗旨是把集体资产做大,夯实基础,稳健经营。

新桥镇成立农村集体经济联合社,全镇2.5万农民变成“股民”,做到了产权清晰,农民在城镇化进程中受益更多,联合社有效统筹了区域内的农民利益,让所有农民公平地分享城镇化收益,开辟出一条可持续增收的渠道,这既为农村经济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又为稳定社会做出了有益的探索。新桥镇的改革实践值得城市集体经济组织学习借鉴。

二、新场镇新卫村成立浦东首家村级社区股份合作社

“上海浦东新卫社区股份合作社”是新卫村村民以集体资产和个人资产出资1950万元,经政府有关部门同意、工商管理部门登记设立的合作社法人。1950万元注册资本折合成130万股股份,其中46.6万股为村级集体股,占总股份的35.8%,其收益主要用于村公益事业开支,其余64.2%的股份按农龄全部量化给村民,全村3561人人均量化资产3500元,年终每人还可增加10%15%的红利收入。 新卫村的股份量化,以农龄为标准,从19811120081231,凡属于村里范围的男女老少,每年获股份180元,有一年、算一年,有一人、算一人。村里同意村民退股,按一元换一股由集体股收购。

改革开放以来,新场镇新卫村的村级经济不断壮大,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年产值不足五十万,利润不足一万元,跃升为目前的年产值2亿元,利润450500万元,村里开办了8家企业,全村90%的村民已经不再依附于土地而到相关企业工作。2008年,村里已经积累了三千多万元可分配的资产。村干部打算以发放“红包”方式,让全村百姓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但相关政策并不允许。20095月,市农委、发改委、工商局联合下发《关于上海市推进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有条件的村可以创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形式,建立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以此来推进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指导意见》让新卫村的村干部看到了契机,他们同时也意识到,股份合作制改革更有利于村集体经济所拥有的生产性资源朝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在浦东新区农委和新场镇政府的指导下,新卫村从2009年下半年起进行清产核资,摸清“家底”,筹备成立了“上海浦东新卫社区股份合作社”,标志着本市在创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形式、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上迈出了新的一步。

镇村的领导希望政府部门对“村民都是股民”的这类村级社区股份合作社加大扶持力度。与一般“大户加农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相比,村级社区股份合作社内的全体村民都是股民。合作社的发展包容性、利益共享性更优,对村干部的素质要求更高。同时,社区股份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可远远超出专业农民合作社。新卫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包括自有资产经营、管理、投资;自有厂房和商业用房租赁、物业管理、绿化养护、仓储管理、商务咨询及农产品种植销售等,更有利于村级经济组织的全面发展。因此政府的扶持政策,应该更优惠,更优先。

网站首页 >> 正文
创新组织形式 推动城乡集体经济改革发展
发行时间:2010-11-20
网站编辑:未知者
  
来源:研究所

——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赴新桥镇、新场镇学习考察纪要

20101027113,上海市集体经济研究会组织部分常务理事、理事会有关团体会员分赴上海松江区新桥镇、浦东新区新场镇学习考察,了解两地在组建镇级集体经济联合社、村级社区股份合作社过程中,使农民变“股民”的具体情况。

一、新桥镇探索建立镇级农村集体经济联合社

松江新桥镇域占地35.5平方公里,总人口16.5万,其中本地人口为2.5万。20043月底,花费10亿元资金,全镇农民通过“镇保”全部转为居民,全镇原来6个村已经全部撤建为13个居委会。2009年,当地人均收入1.65万元。新桥镇的集体经济共分四大板块:一是集镇区,二是工业区,三是花卉苗木区,四是房产区。2009年完成税收16亿元,地方财政收入4.13亿元。截至20109月,完成税收17.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

随着新桥地区撤队撤村以及人口的频繁导入迁出,原有的集体资产权益主体越发模糊,如何解决在城镇化进程中遗留的集体资产的处置问题,既要使集体资产不流失,又为农民增收增加渠道和保障,让城镇化切切实实地反哺农民,形成规范管理,成为摆在新桥镇政府面前亟待解决、迫在眉睫的问题。为此,镇政府在区政府政策研究室的帮助下进行了探索。2009年初,新桥镇在松江区政府多次协调下,开展调查、摸底、梳理,提出组建集体经济联合社的设想。他们认为,组建集体经济联合社,一是壮大镇集体经济;二是实现统筹,做大做强,有利于保障农民权益;三是有利于进行民主管理、监督,四是加强集体资产规范管理。集体经济联合社的组织架构是:社员代表会议下设理事会和监事会,理事会下设二元投资的资产经营总公司,一是原有的镇集体资产,二是撤村中收并的集体资产,资产经营总公司下设资产公司和贸易公司等。社员身份界定以1956年合作社开始到2004331实行镇保前,即一是撤村、队时享受农村分配的对象;二是以耕地为主要依据,参照农龄、兼顾干龄(在村、队任职)确定每人份额,并作为集体资产收益的分配权,其中土地占60%,农龄占39%,干龄占1%。按照每亩土地折算35股、一年劳动贡献年折算1股的计算方式,将全镇集体资产量化到110万股左右,全镇居民平均每人61股。

虽然新桥镇的农民通过小城镇保险全部转为居民户口,原有的生产队、村级建制按照政策规定逐步撤销,成立居民委员会,但农村集体资产并没有消失,反而随着土地及相关资产的升值而不断发展壮大。新桥镇现有经营性集体资产7.3亿元。原有的工业园区建设和房产经营,每年都有一定收益。目前,新桥镇集体资产年收益约一亿元;若镇里拿出1000万元分红,平均每人就可分到610元,一个三口之家一年就能增收近两千元。同时,随着镇集体资产不断升值,社员有望分得更多的红利。这是撤村农民在得到经济补偿后,怎么也想不到的。而新桥镇政府却为2.5万农民想到了。

怎样使集体资产取得最大化收益,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镇政府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在集体经济联合社组建前的2004年,新桥镇就与漕河泾高科技园合资合作,参与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松江高科技园的建设。该园投资1亿元,其中漕河泾方面出资60%,新桥镇集体资产出资40%,按比例收益分成。截至2010年,这4000万元投资可以全部收回,前景可观。虽然目前这一项目尚未对农民进行分配,但镇政府的宗旨是把集体资产做大,夯实基础,稳健经营。

新桥镇成立农村集体经济联合社,全镇2.5万农民变成“股民”,做到了产权清晰,农民在城镇化进程中受益更多,联合社有效统筹了区域内的农民利益,让所有农民公平地分享城镇化收益,开辟出一条可持续增收的渠道,这既为农村经济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又为稳定社会做出了有益的探索。新桥镇的改革实践值得城市集体经济组织学习借鉴。

二、新场镇新卫村成立浦东首家村级社区股份合作社

“上海浦东新卫社区股份合作社”是新卫村村民以集体资产和个人资产出资1950万元,经政府有关部门同意、工商管理部门登记设立的合作社法人。1950万元注册资本折合成130万股股份,其中46.6万股为村级集体股,占总股份的35.8%,其收益主要用于村公益事业开支,其余64.2%的股份按农龄全部量化给村民,全村3561人人均量化资产3500元,年终每人还可增加10%15%的红利收入。 新卫村的股份量化,以农龄为标准,从19811120081231,凡属于村里范围的男女老少,每年获股份180元,有一年、算一年,有一人、算一人。村里同意村民退股,按一元换一股由集体股收购。

改革开放以来,新场镇新卫村的村级经济不断壮大,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年产值不足五十万,利润不足一万元,跃升为目前的年产值2亿元,利润450500万元,村里开办了8家企业,全村90%的村民已经不再依附于土地而到相关企业工作。2008年,村里已经积累了三千多万元可分配的资产。村干部打算以发放“红包”方式,让全村百姓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但相关政策并不允许。20095月,市农委、发改委、工商局联合下发《关于上海市推进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有条件的村可以创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形式,建立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以此来推进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指导意见》让新卫村的村干部看到了契机,他们同时也意识到,股份合作制改革更有利于村集体经济所拥有的生产性资源朝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在浦东新区农委和新场镇政府的指导下,新卫村从2009年下半年起进行清产核资,摸清“家底”,筹备成立了“上海浦东新卫社区股份合作社”,标志着本市在创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形式、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上迈出了新的一步。

镇村的领导希望政府部门对“村民都是股民”的这类村级社区股份合作社加大扶持力度。与一般“大户加农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相比,村级社区股份合作社内的全体村民都是股民。合作社的发展包容性、利益共享性更优,对村干部的素质要求更高。同时,社区股份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可远远超出专业农民合作社。新卫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包括自有资产经营、管理、投资;自有厂房和商业用房租赁、物业管理、绿化养护、仓储管理、商务咨询及农产品种植销售等,更有利于村级经济组织的全面发展。因此政府的扶持政策,应该更优惠,更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