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宝山区政府规范镇(村)集体产权转让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镇村集体产权转让行为,加强镇村集体资产监督和管理,上海宝山区政府日前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就如何规范产权转让行为作了具体安排,并征求讨论了2008年镇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监管指导工作等事项。
宝山区委常委、副区长张浩亮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要求各相关单位充分认识规范镇村集体产权转让,加强镇村集体资产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规范镇村集体产权转让的思想认识和落实镇集资委是镇、村集体产权转让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严格按政策执行,在“规范”上下功夫;区、镇联动,上下结合,形成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