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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员工应参与国企混改持股
发行时间:2015-10-30
网站编辑:周放生
来源:研究所

周放生︰骨干员工应参与国企混改持股

近期,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周放生在《经济观察报》撰文认为,9月23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明确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政策边界,使得混合所有制改革于法有据。文件明确“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员工持股主要是指企业广大科技人员、经营者、业务骨干持股,成为企业的主人,而不是人人持股、平均持股。绝不是搞新的大锅饭。

周放生说,“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应该理解为混改的企业形成国有股、员工股、民营股三足鼎立的股权结构,相互制衡、相互促进。股权应是动态的,岗变股变。建立逐步退出机制。例如联想、中联重科、友谊阿波罗等企业。过去许多成功的改制企业大多是这样的股权结构。民营资本要参与国企混改,一般都会提出要求骨干员工持股,要求他们持股到一定比例,他们首先自己拿钱,不足部分民营资本可以借给他们,但股权要质押在民营资本手里。为什么?民营资本很清楚,企业干好干坏取决于这些骨干员工,不把他们的利益和企业的利益拴在一起,形成命运共同体,做到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光靠考核、奖励,看着怎么都不中。民营资本为什么非要这么做,因为他们的利益在里面。他们是企业的主人。“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改革有助于人格化的产权主体到位,有助于使骨干员工“主人到位”。

周放生说,员工持股还要选择员工信任的带头人。这一点十分重要,甚至会影响到混改的成败。如果广大干部、员工不信任现在的经营管理者,或由出资人重新选聘,或由全体员工民选。要选择公正、廉洁、有事业心、有能力、敢担当、敢投入身家性命的经营管理者。带头人的选择太重要了。我们有过许多教训。
骨干员工应参与国企混改持股
发行时间:2015-10-30
网站编辑:周放生
  
来源:研究所

周放生︰骨干员工应参与国企混改持股

近期,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周放生在《经济观察报》撰文认为,9月23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明确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政策边界,使得混合所有制改革于法有据。文件明确“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员工持股主要是指企业广大科技人员、经营者、业务骨干持股,成为企业的主人,而不是人人持股、平均持股。绝不是搞新的大锅饭。

周放生说,“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应该理解为混改的企业形成国有股、员工股、民营股三足鼎立的股权结构,相互制衡、相互促进。股权应是动态的,岗变股变。建立逐步退出机制。例如联想、中联重科、友谊阿波罗等企业。过去许多成功的改制企业大多是这样的股权结构。民营资本要参与国企混改,一般都会提出要求骨干员工持股,要求他们持股到一定比例,他们首先自己拿钱,不足部分民营资本可以借给他们,但股权要质押在民营资本手里。为什么?民营资本很清楚,企业干好干坏取决于这些骨干员工,不把他们的利益和企业的利益拴在一起,形成命运共同体,做到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光靠考核、奖励,看着怎么都不中。民营资本为什么非要这么做,因为他们的利益在里面。他们是企业的主人。“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改革有助于人格化的产权主体到位,有助于使骨干员工“主人到位”。

周放生说,员工持股还要选择员工信任的带头人。这一点十分重要,甚至会影响到混改的成败。如果广大干部、员工不信任现在的经营管理者,或由出资人重新选聘,或由全体员工民选。要选择公正、廉洁、有事业心、有能力、敢担当、敢投入身家性命的经营管理者。带头人的选择太重要了。我们有过许多教训。